福建省商務廳近日下發(fā)《關于2016年商品交易市場提升和冷鏈物流專項資金安排與項目管理的通知》,明確福建省支持各類商品交易市場提升,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萬元,此外冷鏈物流項目最高可獲100萬元補助。
據了解,商品交易市場提升項目資金支持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建設、改造項目。項目須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投資建設或改造,并于今年7月底前開業(yè)運營,投資不少于200萬元(23個省定扶貧開發(fā)工作重點縣不少于100萬元,投資額不含土地、非物流車輛)。經企業(yè)申請,設區(qū)市商務、財政驗收合格的項目,可給予按不高于項目投資額的30%進行補助,單個項目最高可獲50萬元。
冷鏈物流項目資金支持農產品批發(fā)市場、流通企業(yè)、第三方冷鏈物流企業(yè)建設改造預冷、冷藏設施設備,支持購置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的冷鏈運輸車輛和建設冷鏈物流信息平臺的投入。項目須是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建設(購置)投資,且可于今年7月底前投入使用,投資總額不少于300萬元(23個省級扶貧開發(fā)工作重點縣不少于150萬元,投資額不含土地、不含非物流用車)。經企業(yè)申請,設區(qū)市商務、財政驗收合格的項目,可給予不高于投資額的30%,單個項目最高可獲100萬元的補助。